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缴费下限:3613,缴费上限:26541
工伤保险
缴费下限:4713,缴费上限:26541
医疗保险
缴费下限:5360,缴费上限:29732
公积金
缴费下限:2200,缴费上限:27786
注①: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依据参保公司行业及申报工伤情况,浮动调整,本表以大部分行业的比例0.4%为例。
注②:本表缴费明细为下限标准,申报工资低于缴费下限,以缴费下限为基数,高于缴费下限,以实际申报工资为基数,但基数不高于缴费上限。
注③:依据“京人社养发〔2020〕7号”文件,中小微企业,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单位缴费部分。以下限缴费金额为例,减免金额为625.84元/月。
注④:本表右下角,标注底纹金额(985.35和978.12),为减免后,单位+个人合计缴费金额。
关于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基数
1.全口径平均工资为106168元
2019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6168元,该口径作为核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2.三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541元
2020年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6541元。
3.企业养老、失业缴费基数下限为3613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2%。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2020年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3613元。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缴费基数下限4713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
5.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713元
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29732元
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9732元。
2.缴费基数下限为5360元
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360元。
3.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485.66元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85.66元。
4.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69.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