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向其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遗失的需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文字说明。
二、毕业学校(或单位)核查毕业生名册,核实无误后填写北京市教委统一印制的《 关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申请》 ,学校就业部门负责人签字,学校统一编号后,加盖校就业部门公章。
三、学校或申请人可持以上申请,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遗失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证明》 。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8856030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东门北侧